【會議紀錄】111 年4月8日中華康樂輔導聯盟發起人暨第一次籌備會議會議紀錄
中華康樂輔導聯盟籌備會發起人會議紀錄
一、會議時間:民國 111 年 4 月 8 日 20 時 00 分
二、會議地點:臺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 1 號 6 樓之 3 - 603
三、會議主席:(請由發起人代表主持)劉韋廷
四、會議紀錄:李昕庭
五、出席人員(請確認過半出席且成會):應出席發起人30人 (應與申請所送發起人名冊人數一致);實際出席30人(含委託12人)、請假0人(實際出席人數+請假人數=應出席發起人人數)
六、主席致詞:感謝大家對於中華康樂輔導聯盟登記立案的支持!感謝每位發起人的出席跟幫忙,目前我們順利准予籌組,就讓我們一起完成今天的發起人會議,並讓之後的籌備過程順利進行!
七、來賓致詞:(略) 報告事項:煩請各位發起人盡快入席,並完成簽到。
八、討論提案:
提案1:推選籌備委員,組織籌備會案(提案者:籌備會)。
決議:胡庭瑋、劉韋廷、李昕庭,共3人擔任籌備委員。(由發起人互推籌備委員至少3人(含)以上,且應為奇數)
提案2:推選籌備會主任委員案(提案者:籌備會)。
決議:胡庭瑋擔任主任委員。(請由籌備委員互推1人為主任委員,其應擔任籌備會、第1次會員大會、理監事聯席會議之召集人) 散會:20時15分
中華康樂輔導聯盟第一次籌備會會議紀錄
一、會議時間:民國 111 年 4 月 8 日 20 時 15 分
二、會議地點:臺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 1 號 6 樓之 3 - 603
三、會議主席(請由籌備會主任委員主持):胡庭瑋
四、會議紀錄:李昕庭
五、出席人員(請確認過半出席且成會):應出席籌備委員3人(應與發起人會議選出人數一致,籌備委員不得委託出席,非籌備委員等其他人員得列席與會),實際出席籌備委員3人
六、主席致詞:感謝各位發起人支持,以及共同推動中華康樂輔導聯盟籌組成立,往後籌備工作,煩請各界菁英、社群意見領袖關注進度、集思廣益,讓籌備工作順利進行。同時也感謝各位籌備委員,願意貢獻己力,共同合作完成各項籌備工作。
七、討論提案:
提案1:決定籌備期間聯絡地址及工作人員案(提案者:籌備會)。
說明:籌備期間擬擇定適當處所作為辦公及通訊聯絡使用,聘請兼職或義務工作人員處理日常事務。
決議:
1.以臺北市北投區大業路 456 號 4 樓,作為辦公通訊聯絡使用處所。
2.決定籌備期間工作人員執行秘書一人、會計一人,執行秘書由李昕庭擔任,會計由劉韋廷擔任,處理日常事務,均為義務職。
提案2:審查章程草案(提案者:籌備會)。
說明:章程草案須由籌備會議審查後提大會通過。
決議:章程草案修正如附件一,經審查後將提大會通過。
提案3:決定會員入會申請手續、申請書格式,並公開徵求會員(提案者:籌備會)。
說明:會員入會申請格式如附件二至附件五。
決議:
1.申請書依照內政部之作業範本為主。
2.此次籌備會議後,即可於網站https://www.kfking.org/preparatory公開徵求會員,並配合主管機關建議公開徵求七日以上,公開徵求至111年4月15號截止。
提案4: 籌備期間經費收支情形案。(提案者:籌備會)
說明:籌備期間所需經費項目主要有印刷費(開會通知、紀錄、議程、出席證件、第1屆第1次會員大會/成立大會手冊、選舉票等之印製)、郵電費、會議費、第1屆第1次 會員大會/成立大會會場佈置費、文具費等。
決議:籌備期間之相關經費,由籌備委員胡庭瑋及劉韋廷各捐款新台幣5000元支付。
臨時動議:無
散會:21時30分